国际航空货物包装要求
国际航空货物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、散失、渗漏,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。
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性质及重量、运输环境条件和承运人的要求,采用适当的内、外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,妥包装。精密、易碎、怕震、怕压、不可倒置的货物,必须有相适应的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。
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。
具体要求如下
(1)外包装必须符合“运输工具”的适应性:如。
(2)外包装必须符合内装物本身的要求:如防压、抗冲击、防霉、防锈、防震、防静电等。
(3)外包装必须符合“装卸机械”和“装卸方式”:如叉车作业、吊车作业以及人工装卸等,例如单件超重货物必须要有9CM以上卡板脚。
(4)外包装必须符合“储存”适应性:如唛头、标志的易于识别性,存放场地及设施的适应性等。
(5)外包装必须符合“包装作业”的适应性:如周转箱及参展物品二次包装的方便性等。
(6)外包装标签:依据航空公司对特殊货物的要求张贴相应标签,如电池货物须贴有效的电池标签;易碎货物需贴上易碎标签等;
(7)外包装须完好无损并能通过1.2米跌落测试。
(8)所有货物的内包装空隙都不允许太大,特别是易碎物品,必须不能有空隙。
(9)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、危险品、贵重物品、保密件和资料等。